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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主要自由贸易区有哪些?
1、北美自由贸易区
北美自由贸易区是在区域经济集团化进程中,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美洲组成的。由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3国组成于1992年8月12日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同年12月17日由三国领导人分别在各自国家正式签署。1994年1月1日,协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宣布成立。
2、欧洲经济区欧洲经济区,EUROPEAN ECONOMIC AREA 简称 EEA。
瑞士公民在公投中否决加入欧洲经济区。瑞士通过瑞士-欧盟双边协议参与欧洲单一市场。现时欧洲经济区成员为四个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中的三国:冰岛、列支顿士登和挪威(瑞士除外),以及27个欧盟成员国。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缩写CAFTA,是中国与东盟十国组建的自由贸易区。中国和东盟对话始于1991年,中国1996年成为东盟的全面对话伙伴国。
简述国际技术贸易中限制性商业做法的含义与法律特点?
限制性商业行为,又称限制性商业惯例或限制性商业做法,是指个人、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施加于其他个人、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者是双方协议的某些做法,这些做法将形成某种垄断或将阻碍自由贸易和正当的竞争,以及歧视性的不对等条件,根据许多国家的法律这是不允许的,即使双方已订入协议或合同也是无效的,甚至当地人将受到制裁或惩罚。
做法简介
在国际贸易中,凡是通过滥用或谋取滥用市场力量的支配地位,限制进入市场或以其他方式不适当地限制竞争,对国际贸易,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及其经济发展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利影响,或者是通过企业之间的正式或非正式的,书面的或非书面的协议以及其他安排造成了同样影响的一切做法或行为,都称为限制性商业做法。
2行为分类
综述
限制性商业行为实施的主体是个人、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限制性商业行为必须是为法律所禁止的不合理的或不正当的限制竞争或实行歧视的做法或惯例,一般而言,法律法规所禁止的限制性商业行为可分为三类:
实行垄断支配地位
企业之间通过正式或非正式、书面或非书面的协议或安排,谋取在整个产品制造、销售过程中的垄断支配地位,或同类企业之间通过协议来控制价格、划分市场,以消除其内部的竞争,排除外来的竞争。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企业单独或与其他企业联合利用某项技术、某项服务及某一类商品的优势地位,滥用或谋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实行不公平及歧视性的做法
供方利用其各方面的优势,将一些不合理、不公平甚至是带有政治、种族性歧视的条款强迫受方接受。
3基本特征
1、限制性商业做法的行为主体一般是企业,因为只有企业才有可能滥用或谋取滥用市场力量的支配地位。
2、限制性商业做法是个法律概念,只有在法律(或国际条约,下同)有相应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根据这些相应的规定,来确定一定的做法是否是限制性商业做法。如果法律没有相应的规定,就不能确定什么是限制性商业做法,也不能确定一定的限制性商业做法是否存在。
3、限制性商业做法是法律所禁止或限制的行为。这里的“禁止”,即为法律所无条件否定。这里的“限制”,即为法律有条件地允许。
4、限制性商业做法是通过滥用或谋取用市场力量的支配地位,或者通过企业间正式或非正式的、书面或非书面的协议以及其他安排进行的。
5、限制性商业做法的结果,是限制了其他企业进入市场或以其他不适当方式限制了竞争,对国际贸易,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及其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特点是什么?其经济效益如何?
北美自由贸易区各成员国之间虽然享有减免关税的待遇,但减免关税是不同步的。由于墨西哥与美国、加拿大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而且在经济体制、经济结构和国家竞争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因此在减免关税上并不同步,自《美加自由贸易协定》于1989年1月1日开始生效以来,美国对加拿大的产品进口关税平均下降84%,而墨西哥对美国的产品进口关税平均只下降43%;墨西哥在肉、奶制品、玉米等竞争力较弱的产品方面,有较长的过渡期。
自由贸易广泛推行是啥时候?
英国是最早实行自由贸易政策的国家,它最先完成产业革命,是19世纪最强大的工业国家,1850年其工业产量占世界30%。同时英国又是最大的殖民帝国,版图占地球陆地面积四分之一,殖民地面积超过本土10倍。英国成为世界工厂,商品销向全世界,原料、食品购自全世界。这就决定英国必须冲破国内保护贸易的限制,积极推行自由贸易政策。其主要措施有:
(1)废除谷物条例。该条例是当时重商主义保护贸易的重要立法,为保持国内粮食价格处于较高水平,用征收滑准关税的办法,限制谷物进口。经过工业资产阶级与地主贵族之间的长期斗争,该条例终于在1846年废除,工业资产阶段从中获得降低粮价、降低工资的利益,被视为英国自由贸易的最大胜利。
(2)改革关税制度。1842年英国进口项目共有1052个,1859年减至419个,1860年减至48个,以后又减至43个。把极复杂的关税则加以简化,绝大部分进口商品不予征税,并基本上废除出口税。
(3)签定自由通商条约,1860年英法通商条约以及后来的英意、英荷、英德等通商条约,相互提供最惠国待遇,放弃贸易歧视,意味着通商条约,相互提供最惠国待遇,放弃贸易歧视,意味着英国自由贸易政策在国际上的胜利。
(4)取消对殖民地的贸易垄断。解散特权贸易公司,开放殖民地市场,把殖民地贸易纳入自由贸易体系。法国是当时第二个工业强国,从19世纪中叶起也逐渐倾向于自由贸易。1853~1855年期间,曾降低煤、铁、钢材、羊毛、棉花进口税。1860年全部取消禁止进口货单,接着又废除出口奖励金,降低原料进口税,并同一些国家签订旨在推进自由通商的商约。德国工业落后,直到19世纪60年代才逐渐放松以关税为主要工具的保护政策,出现自由贸易倾向。从1865年修改关税法开始,1867年修改关税同盟条约,以后又废除出口税及部分进口税,降低进口税率,关税壁垒政策具有自由色彩,反映南方种植园主用农产品出口换回低价工业品的要求。北方胜利后,转到保护贸易方面,不断提高工业品进口关税,就工业品贸易来说,美国并未出现自由贸易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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